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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9-25
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9月25日 18: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行政区域陕西省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5日 18: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号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号
预算金额¥172.9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18191654049
采购单位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未央区凤城十一路东段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2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72599998
代理机构名称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834977

项目概况

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2-093

项目名称: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系统平台运行维护):

合同包预算金额:281,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1,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软件运维服务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1,800.00 281,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2(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高速公路行车指南》编印):

合同包预算金额:24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200,000(本) 详见采购文件 248,000.00 24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印刷内容基础信息后,供应商5日内完成数码样定稿,经采购人审定后,10日内完成20万份高速公路行车指南的印刷并交付采购人。

合同包3(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平台运营服务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1,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因采购计划变动,本次采购内容为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不包括合同包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高速公路行车指南》编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合同包2(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高速公路行车指南》编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投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11)供应商须在陕西省省级单位公务印刷定点服务采购名录中(以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为准)。

合同包3(互联网+用户管理系统及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平台维护运营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26日 2022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因采购计划变动,本次采购内容为本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不包括合同包3。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

3、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地址:陕西省未央区凤城十一路东段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208号。

联系方式:13772599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号

联系方式:029-89834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18191654049

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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