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纳滤膜浓缩液处理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44038720210008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招标项目名称: |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纳滤膜浓缩液处理运营服务采购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8720210008021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否 | 行政监督部门: |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14日14: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03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9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18666128053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8666128053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外环高速综合办公楼四层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翟工 |
办公电话: | 15818555610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44038720210008021001 |
标段名称: | 光明环境园PPP项目纳滤膜浓缩液处理运营服务采购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11-03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光明凤凰街道 |
招标部分估价: | 8628.5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纳滤膜浓缩液处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招标人及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完成工艺深化设计工作;2)浓缩液处理系统的所有工艺设备、管道、电气、仪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含单机调试、系统调试)、配合项目整体调试(其中浓缩液处理系统随项目整体负荷调试1个月,招标人认为具备性能验收的条件为负荷调试合格)、性能验收、试运行、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及综合验收等;3)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BIM模型(含本标段内所有设备、管道、管配件、电控柜、电缆盒、支吊架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全阶段BIM技术应用工作;4)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等;5)性能验收合格后5年或401500m3纳滤浓缩液处理的运营服务;6)运营服务期内或运营服务期满后设备及相关资料的移交。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具有1项处理规模≥200m3/d的垃圾渗滤液或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包含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废水处理运营项目业绩,或具有1项处理规模≥30m3/d的浓缩液【指垃圾渗滤液或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包含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废水处理产生的浓缩液】处理运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处理规模、处理对象、处理工艺、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附体现上述内容的证明文件;②提供正常运营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以为CMA或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业主证明或其他运行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③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按本工艺系统运营责任单位的业绩计算;④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
其他: |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4、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温馨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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