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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望城自持住宅融运一体化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 2024-07-16

本采购项目 华望城自持住宅融运一体化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1. 项目名称:华望城自持住宅融运一体化服务
  2. 采购人:河北雄安保障房安居工程有限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筹资金。
  5. 采购项目概况:河北雄安保障房安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障房公司)拟租赁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

华望城项目30%自持住房,资产建筑面积26.36万平方米,数量2528套(具体套数和面积实际交付为准)。

2.

  1. 采购范围:提供融资及运营服务,根据对本项目情况的理解,充分发挥自身综合优势提供项目融资服务,同时负责本项目的运

营管理服务,从人员服务、环境氛围、社群活动、增值服务等方面,与采购人共同为客户打造舒适、便捷、智能的居住体验。其中所 需融资金额为4.5亿元。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1.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3.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拟定为8年(其中融资方案服务起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运营方案的服务期限自租赁项目交付之日起

至2032年3月30日止)。

  1. 服务地点:容东片区华望城项目。
  2. 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3.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为银行公司,允许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银行公司分支机构参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拥有1个住房租赁项目全程管理业绩(该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管理时间2年及以 上,②管理规模不小于500间房屋,③管理房间总面积不低于5万平米),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被雄安新区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2)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 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5)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6)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的;

7)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

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8)上述第3)、4)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

罚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3)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单位满足第3.1款业绩要求即可。 ②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第3.1款(1)、(4)和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

③联合体各方须按谈判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需按一家单 位提供项目融资服务,一家单位提供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分工,双方应明确在此项目中的利益绑定机制,充分发挥自身综合优势提供融 资及运营服务。联合体成员在中标后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本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谈判,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各供应商对 / 标段提出参加采购时,最多允许成交/(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4.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 7 16 00 00 00 秒至 2024 7 23 9 30 00 秒(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 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 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5.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7 23 9 30 00 秒;

5.2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交 易平台显示上传完成的时间为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 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供应商在 交易平台 报价处统一填写 0 ,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正常进行报价。

6.

6.1响应文件开启分为首次开启和最终报价开启,两次开启均采用远程方式在交易平台进行,供应商有异议的,均应在线提出异议。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第5条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终报价开启的具体时间将通过交易系统另行通知。供应商须登 录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启工作。

6.2首次开启和最终报价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 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 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 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 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 开标时间。

(4)首次开启不公开唱标,解密时间结束后即完成首次开启; (5)最终报价公开唱标,最终报价解密时间结束,开标人点击唱标,供应商可查看唱标内容。

7.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4 7 24 14 3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 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谈判地点暂定为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 楼)(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8.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 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10.

人:河北雄安保障房安居工程有限公司

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312-4078828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联系人: 陈工 、李工、刘工

话: 0312-5609973

电子邮件: 1805571172@qq.com

11.

11.1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 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11.2递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 文件,需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操作所需时间,提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 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供应商务必自行下载 已上传的响应文件检查相关内容,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11.3供应商参加方式:投标/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 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响应文件开启会议(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11.4响应文件开启前,供应商应提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 启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5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11.6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11.7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 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10.8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注册审核:0312-5673386。警告:中国雄安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 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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