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 ,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
项目名称: 续签 2024年大鹏新区安全教育体验馆运营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我单位局长办公会审定,鉴于 深圳市山海趣 科技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原 深圳市山海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在上一个合同期内圆满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安排 ,履约评价为 良好 ,决定与 深圳市山海趣 科技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原 深圳市山海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续签合同。 |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山海趣 科技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 33.7 万元 (含税)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 场馆运营、物业管理、活动策划、宣传物料更新等,全年馆内主题宣传活动6场,应急救援队伍交流活动3场 ,并应甲方要求灵活安排活动。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 大鹏新区 应急管理 局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 奔康工业园 A14栋 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 0755-28333315 电子邮箱: yangting@dpxq.gov.cn 公告日期: 2024 年 5月2 2 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购买主体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 3 个工作日内,购买主体应公告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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