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招标项目
中标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JZ-CG-XS24 106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招标 项目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 金寨县电动公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 011号(交通局大院内)
中标 金额: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
名称: 金寨县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招标 项目 服务范围: 承担 金寨县城市公交 5.5条线路(其中5条线路由中标供应商独立经营,0.5条线路由中标供应商与其他运营主体共同经营)客运经营 。 服务要求: 须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取得在金寨县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限期完成新能源公交车辆投入、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相关设施设备配置等工作,于规定时间达到运营条件并按照批准的经营方案实施运营 。 服务时间: 自政府方出让经营权之日起计算,经营权期限 5年 。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程东绵、金正家、黄遵朋、宋承地、林志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固定金额人民币 9.175万元收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4.8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认为 中标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 响应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金寨县将军大道 011号
联系方式: 0564- 7350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 15幢401
联系方式: 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564-70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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