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1160号
二、项目名称:杭州湾数智港创新中心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报价:4720000(元) | 国科长三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银沙村村委办公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杭州湾数智港创新中心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 杭州湾数智港创新中心二期运营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春峰,杨建苗,沈明达(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合同约定按2900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单一来源理由:该项目一期于2020年8月11日,国科长三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科技城签订了《国科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运营合作协议》,约定由国科长三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园区整体招商运营工作,项目二期旨在为项目一期扩充招商物理空间,盘活存量资产。在有效利用一期已有公共设备设施基础上,降低二期改造成本,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鉴于上述情况,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一)相关规定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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