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经十一路项目A-1地块开发项目及壹合广场项目招商运营重新招标,招标人为济南商悦汇商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槐荫区经十路南侧,阳光新路西侧,商业建筑面积约12.25万平方米。其中经十一路项目A-1地块开发项目项目商业建筑面积约6.93万平方米,壹合广场项目商业建筑面积约5.32万平方米,两个项目商业部分相连通。
2.2招标范围:经十一路项目A-1地块开发项目及壹合广场项目招商运营,包括前期定位及设计咨询、招商管理服务、运营管理服务、物业咨询服务等项目前期及运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咨询、管理服务等。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商业部分开业日后起算的第【10+5+5】个完整自然年结束之日止。
2.4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个商业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商业综合体项目招商运营或运营管理服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商业建筑面积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信息登记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投标信息填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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