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市委大院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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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源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如龙工业区B幢1楼101房、二、三楼 | 3,018,600.00元 |
合同包1(市委大院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金源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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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市委大院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要求的服务范围 | 按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要求的服务要求 | 三年,即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 按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要求的服务标准 |
陈鹤笙、陈斯、姚庆伟、傅润之、郑建雄、奥海锋(采购人代表)、高小山(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合同包1的委托代理费约定为人民币含税价【12476.80】元(大写金额壹万贰仟肆佰柒拾陆元捌角),合同包2的委托代理费约定为人民币含税价【10057.60】元(大写金额壹万零伍拾柒元陆角),合同包3的委托代理费约定为人民币含税价【8444.80】元(大写金额捌仟肆佰肆拾肆元捌角),合同包4的委托代理费约定为人民币含税价【10057.60】元(大写金额壹万零伍拾柒元陆角),合同包5的委托代理费约定为人民币含税价【7638.40】元(大写金额柒仟陆佰叁拾捌元肆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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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市委大院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 1.24768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市委大院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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