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及《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关于公开征选龙岗文化中心员工食堂运营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的相关要求,我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小组对各投标公司的报价、同类项目业绩以及人员保障、菜品种类、食堂运营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深圳市高星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得分最高,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中标价为78.6 万元。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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